山东女子学院2026年诚聘学科带头人
为加快建设应用型地方特色名校,实现学科建设提质升级,学校大力延揽学科带头人,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山东女子学院共创辉煌。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外知名大学终身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相应职位),产业、行业领军人才可适当放宽要求。
(五)高级岗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2月后出生),学术成就和学术影响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七)聘期内全职到我校工作。
二、招聘需求
学科带头人:具有扎实学识,长期致力于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学术研究方向具有重要创新前景,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重要影响力,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引领学科、学院高质量发展及在本学科领域引才育才聚才的能力。同等条件下,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优先考虑。
三、招聘学科
1.学科带头人A:管理学、应用经济学、音乐、舞蹈、设计、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专业(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2.学科带头人B:社会学、公共管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智能控制方向、具身智能方向、外国语言文学(俄语、区域国别学方向)、戏剧与影视及相关学科专业。
四、人才待遇
(一)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享受具有竞争力的年薪,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其他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按照学校人才引进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待遇及任务目标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确定,双方签订聘任协议,受聘期间工作任务和待遇按聘任协议执行。
(二)凡是符合山东省、济南市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学校协助办理省市人才保障政策落实。
五、应聘方式
1.报名。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电子报名材料请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sdwurc@sdwu.edu.cn:
(1)填报《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
(2)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和主要打算;
(3)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海内外任职证明材料;
(5)近四年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项目、奖励、专利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等;
(6)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和初选。学校人力资源处(挂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牌子)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及遴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学历背景、学术业绩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并结合学校建设规划择优确定初选合格人员,未通过遴选者,不予另行通知。
3.综合考察。通过面试、考察、政审、体检等程序,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4.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31-86526068
网址:https://www.sdwu.edu.cn/
地址:中国山东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邮编:250300
原文出处:
https://rsc.sdwu.edu.cn/info/1089/4751.htm
来源:山东女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