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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字〔2023〕179号)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岗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人才引进计划招聘2人,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附件《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人才引进信息表》。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三)年龄一般为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五)满足申报岗位的条件要求。

(六)曾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三、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期间接受报名,简历投递至学院邮箱(见附件《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人才引进信息表》),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应聘岗位名称+人才引进+硕博英才网。

四、招聘安排

(一)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院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入下一轮考察,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二)初选

学院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复选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三)复选

人事处联合相关部门对进入复选人员进行评议,根据评价结果按照1:3比例进入学校评议(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四)学校评议

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选、复选的申报人进行评议,确定推荐拟聘人选。

(五)确定拟聘

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及心理测评

拟聘用人员按照1:1比例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拟聘用人员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七)政审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涉及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

体检结果符合要求、政审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接收手续。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公示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特别说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人才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未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报名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10-68984003

联系邮箱:spxy@pub.btbu.edu.cn

附件: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人才引进信息表

北京工商大学

2025年12月30日

原文出处:

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512/t20251230_4378280.html

来源:北京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