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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2025年海内外招聘优秀人才公告

2025-11-03 07:33 来源: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作者:liuxuehr

一、校院概况

扬州大学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大学科门类。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个,博士后流动站22个。

美术与设计学院由原艺术学院分设而成,于2014年6月正式成立,专业肇始于1990年江苏水利高等专科学校建筑装饰工程专业和1993年扬州师范学院艺术系。现有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4个本科专业,其中环境设计专业2021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美术学(师范)专业2021年获批江苏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拥有艺术学、设计学2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与书法、设计和教育(学科教学-美术)3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扬州大学扬州八怪研究所、扬州大学工艺美术研究所、扬州大学陶瓷艺术研究所等6个校级研究机构。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团结协作、敬业乐群、身心健康。

(三)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党纪、行政纪律处分记录;无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行为等。

三、招聘岗位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诚邀全球各界学术英才加盟!学校为各岗位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科研经费及业绩绩效。

(一)杰出人才(A),一般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与以上人才学术水平相当的杰出人才。

      杰出人才(B),一般为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或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才。

(二)领军人才(A),一般为国家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或取得重要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B),一般为国家级人才工程项目(青年)入选者,或取得重要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

(三)拔尖人才-特聘教授(A)(B)(C),一般为我校学科建设急需,并在相应领域有较高造诣的专家。 拔尖人才-青年百人,一般为相应学科领域有较强学术影响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四)优秀人才,包括一般教授、海内外优秀博士(A)(B)(C)、学科和专业建设紧缺的博士、副教授、一般博士。

(五)创新团队,对于在学科前沿领域已取得突出成就或具有显著创新潜力,以上述第一至三类型人才为带头人或核心成员的团队,除团队成员享受以上相应人才类别待遇外,根据实际水平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团队特别支持。

四、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

在国(境)内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具备全日制进站工作条件;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符合学校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招收条件;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与流动站的研究方向基本一致,并具有创新性。博士后人员实行年薪制,学校承担五险一金,各项合计约为25-30万元(税前);外籍博士后年薪按协议执行。

五、学校主要支持措施

学校对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省主管部门条件的可以纳入江苏省事业编制管理,在医疗、养老等方面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学校在人才培养、职称评聘、项目申报等方面将提供大力支持和政策优惠;学校根据人才类别和实际情况提供办公和实验用房、团队助手、住房、周转房、租房补贴、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支持条件和服务措施;在教学科研岗位无专业技术职务但科研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可在两年内享受副教授职责绩效。符合扬州市相关人才政策资助条件的优秀人才,可享受地方人才政策。

六、招聘程序

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常年开展,随时接受应聘申请

招聘主要程序:

(一)应聘者提交个人电子简历至学院联系人邮箱,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毕业院校+学科(专业)。

(二)学院根据工作程序组织资格审核、考核、考察、公示等。

(三)学院提交材料至学校,学校定期召开会议,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审议。

(四)学院通知审议通过的人员来校人力资源处办理入职手续。

七、学院需求专业方向

岗位编号 岗位名称 学科、专业(方向) 学历 学位 联系方式
30 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学科研岗 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美术理论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院长:0514-87971572
xwei@yzu.edu.cn
书记:0514-87970061
871180220@qq.com
主任:0514-87972226
mjcao@yzu.edu.cn

以上各类招聘岗位要求的业绩条件和引进待遇等请咨询学院综合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514-87972226

邮箱:005360@yzu.edu.cn

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16号楼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综合办公室(309室)

原文出处:

https://msxy.yzu.edu.cn/info/1018/42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