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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方案

2024-12-03 08:34 来源:天津城建大学 作者:liuxuehr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城建大学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城建大学是天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在46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为办学宗旨,秉承“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精神,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形成了“立足城建、紧贴行业、德能并举、培养适任敬业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的办学特色,构建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生态城市、智慧城市、城市经济、城市文化等7大学科群和与之相适应的专业群。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生、留学生19000余人,教职工1400余人;拥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有天津市重点学科6个,天津市一流学科2个(含培育),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个,天津市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6个,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4年11月29日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及天津城建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城建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等岗位计划》(附件1)。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学科专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7. 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引进人才家属的调入需符合天津市事业单位调入有关政策要求;

8.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 现役军人;

6.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尚在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期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方案所涉及岗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hr.tcu.edu.cn/zpsys/),按要求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和《天津城建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并如实提交相关材料,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计划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严格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hr.tcu.edu.cn/zpsys/)招聘公示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委员会组织试讲、面谈,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发布。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试讲成绩占70%,面谈成绩占30%,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7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造成拟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指定的三甲综合医院体检部门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岗位考察人选。

(五)考察

①考察方式。由学校安排被考察人员进入拟聘岗位工作,进行实岗考察。考察思想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职业素养和工作作风等。

②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和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同时依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将在招聘考察环节同步查询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拟聘用人员查询不通过的,不得聘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一般应于2025年8月底之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截止2025年8月底未招满的岗位,或其它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4个月),其它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在岗位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学校可在天津城建大学网站(https://www.t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该岗位重新报名时间及安排,有关岗位重新发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文件规定的情形的,应主动回避。

因不可抗力导致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方案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s://jy.tj.gov.cn/)和天津城建大学网站(https://www.tcu.edu.cn/)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

附件1天津城建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等岗位计划
岗位编号 部门 岗位及等级 计划人数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1 其他要求2 报名联系方式
25115101 建筑学院 教师
(专技岗十级至八级)
5     建筑学(0813)、城乡规划学(0833)、风景园林学(0834)、风景园林(0862) 建筑设计、城乡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遗产保护、历史与理论、BIM与数字建筑、绿色建筑、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智慧城市、城乡融合发展、新型城镇化与城市可持续发展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应届博士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博士后流动站新出站人员,40周岁及以下   登录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hr.tcu.edu.cn/zpsys)
电话:23085027
25115102 土木工程学院 教师
(专技岗十级至八级)
6   土木工程(0814)、水利工程(0815)、
土木水利(0859)
不限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25115103 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教师
(专技岗十级至八级)
5   土木工程(0814)、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建筑智能化、燃气燃烧与燃气输配、制冷及低温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化工过程机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防灾减灾、应急技术与管理、通风技术、燃气安全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2511510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师
(专技岗十级至八级)
4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土木工程(0814)、化学(0703)、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绿色建筑材料、无机功能材料、高分子材料、化学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25115105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师
(专技岗十级至八级)
6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学(1202)、公共管理学(1204)、城乡规划学(0833)、政治学(0302)、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 工程项目管理、绿色建筑与城乡绿色发展、建筑经济与房地产管理、智慧建造与城市管理、数据科学、城市韧性、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城市更新与空间治理、大数据与国土空间规划、政府治理与公共政策、城市与区域经济、创新集聚与产业经济、房地产经济与金融、数字经济、城乡融合发展、新型城镇化与城市可持续发展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应届博士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博士后流动站新出站人员,40周岁及以下   登录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hr.tcu.edu.cn/zpsys)
电话:23085027
25115106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教师
(专技岗十级至八级)
1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市政工程(081403)、资源与环境(0857)、生物化工(081703) 固废资源化处理技术、土壤修复技术、大气污染控制技术、水污染控制技术、管网监测与诊断技术、智慧管网技术、微生物分析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25115107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教师
(专技岗十级)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数学(070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电气工程(0808)、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 不限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应届博士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 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应聘者本科或硕士所学专业须为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类或自动化类专业
25115108 控制与机械工程学院 教师
(专技岗十级)
3 机械工程(0802)、
机械(0855)
不限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应届博士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   登录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hr.tcu.edu.cn/zpsys)
电话:23085027
25115109 教师
(专技岗十级)
2   电气工程(0808)、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不限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25115110 地质与测绘学院 教师
(专技岗十级)
3 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地理学(070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高精度地图、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质工程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25115111 城市艺术学院 教师
(专技岗十级)
4 设计学(1403)、
设计(1357)、艺术学(1301)、风景园林学(0834)、风景园林(0862)
不限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25115112 外国语学院 教师
(专技岗十级)
1 中国语言文学(0501)、
国际中文教育(0453)
国际中文教育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25115113 教师
(专技岗十级)
1 外国语言文学(0502) 英语语言文学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25115114 理学院 教师
(专技岗十级)
2 数学(0701)、统计学(07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数据挖掘与大数据分析、机器学习、算法设计与分析、图论与组合优化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25115115 教师
(专技岗十级)
1 物理学(0702)、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 微纳体系构建及物理机制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25115116 有关教学单位 教师
(专技岗七级及以上)
6 建筑学(0813)、城乡规划学(0833)、风景园林学(0834)、土木工程(0814)、水利工程(0815)、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1202)、应用经济学(0202)、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机械工程(0802)、电气工程(0808)、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地理学(0705)、数学(0701)、物理学(0702)、化学(0703)、中国语言文学(0501)、英语语言文学(050201)、设计学(1403)、设计(1357)、艺术学(1301)、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等学科专业 不限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副教授(海外人才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具有海外高校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企业、机构达到相当水平职务) 教授50周岁及以下;副教授45周岁及以下 现有业绩成果一般应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登录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hr.tcu.edu.cn/zpsys)
电话:23085027
    合计 56            

注:

1.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年、2024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2. 具有海外高校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企业、机构达到相当水平职务的海外人才的业绩成果及职务水平认定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估及认定。

附件2. 天津城建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咨询电话:马老师 张老师 022-23085027

监督电话:022-23778079

咨询时间:08:00-11:30 14:00-17:00 (工作日)

天津城建大学

2024年11月29日

原文出处:

https://hr.tcu.edu.cn/zpsys/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