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专职科研岗选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外公开选聘专职科研岗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单位简介
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哈工大)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确定为全国学习国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两所样板大学之一,1954年进入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6所高校行列,被誉为“工程师的摇篮”。学校于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1999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985工程”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2000年与同根同源的哈尔滨建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哈工大,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2022年8个学科入选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名单。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师德师风良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相关学科博士学位,具体申报条件参照招聘需求表(附件1)。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者参照招聘需求表,将申报书(附件2)和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各二级单位联系人。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
2.资格审查。二级单位审查申请者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方向、业绩成果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在符合要求的申请者中按照择优原则进行遴选,如无合适人选,取消本次选聘计划。
3.二级单位考核推荐。二级单位通过函调、谈话等方式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召开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推荐意见,依规对拟推荐至学校的申请者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选聘人员应在校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提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
4.学校评聘。人事处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等相关部门对申请者有关情况进行复审把关,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拟聘任人选,人事处将拟聘任结果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5.公示。学校依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2.拟聘人员一般应自通过学校审批之日起6个月以内来校办理入职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
(2)发现有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弄虚作假者;
(3)逾期不能报到、有犯罪记录、受过纪律处分、体检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不能全职到岗工作、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等其他情况的。
附件: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4年6月24日
原文出处:
http://rsc.hit.edu.cn/2024/0624/c10954a347598/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