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一、单位简介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坐落在中国第三大国家级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内,依山傍海,气候宜人。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017年、2022年均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设有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智能感知工程3个本科专业,其中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拥有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为谋学院新发展、谱事业新篇章,诚挚邀请海内外青年才俊和学术大师加盟,共同实现人生梦想、铸就事业辉煌。
学院拥有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同时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支撑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并拥有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自主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硕士点——精密测量与测控仪器;拥有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能源动力-动力工程;设有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电子信息-控制工程、仪器仪表工程、人工智能。
二、招聘岗位
学院2024年计划引进若干名高水平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优秀博士(后),招聘学科包括:(1)控制科学与工程(2)仪器科学与技术(3)光学工程
引进人才的层次为:(1)光华学者(领军岗、特聘岗和拔尖岗);(2)准聘制教师岗位(特任教授、特任副教授、讲师);(3)博士后
三、应聘方式
1.应聘光华学者领军岗、特聘岗请如实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光华学者计划”申请表》,将申请表、3篇代表作全文、推荐信以及相应佐证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talent@upc.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留学人才网”)。
2.其他应聘人员请在人才招聘系统(https://rczp.upc.edu.cn/#/login)里注册,如实填写详细简历并选择岗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联系人:刘伟锋
联系电话:17685755197(微信同号)联系电话:0532-86983325
招聘邮箱:wangxx@upc.edu.cn
招聘邮箱:liuwf@upc.edu.cn
五、招聘岗位要求及待遇
(一)光华学者
岗位类别 | 聘用条件 | 待遇 |
领军岗 |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领军岗A档:学术造诣深厚,在相关学科领域取得系统性、创造性成就,在海内外具有较大影响;能够带领相关学科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具有成长为战略科学家的潜力,近五年做出卓越贡献或重大贡献。 领军岗B档:学术思想活跃,在相关学科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在海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能够带领相关学科或研究方向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一般应达到所在学科领域国家级领军人才水平,近五年做出重大贡献或突出贡献。 |
1.享受光华学者津贴,其中A档每年50万元、B档每年30万元(聘用在B档且聘期内取得的业绩达到A档聘用条件的,按照A档标准补齐);另享受科研绩效奖励及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上不封顶)。 2.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A档不低于300万元、B档不低于 260万元;同时提供一套人才周转住房。 3.科研启动及学科建设经费:A档不低于500万元、B档不低于300万元。 4.协助组建学术团队。 5.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单列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6.解决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配偶学历结构达到学校相应岗位要求的,原则上可安排工作。 |
特聘岗 |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 2.特聘岗A档:学术业绩突出,在相关学科领域取得重要成就,在海内外具有一定影响;能够带领相关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在学科、本科专业以及平台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一般应具有成长为国家级领军人才的潜力,近五年做出重大贡献或突出贡献。特聘岗B档:学术业绩突出,在相关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在海内外具有一定影响;能够带领相关学科或研究方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在学科、本科专业以及平台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一般应达到所在学科领域国家级青年人才水平,近五年做出突出贡献或重要贡献。 |
1.享受光华学者津贴,其中A档每年30万元、B档每年20万元(聘用在B档且聘期内取得的业绩达到A档聘用条件的,按照A档标准补齐);另享受科研绩效奖励及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上不封顶)。 2.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A档不低于200万元、B档不低于 160万元;同时提供一套人才周转住房。 3.科研启动及学科建设经费:A档不低于200万元、B档不低于100万元。 4.协助组建或加入学术团队。 5.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单列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6.解决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 |
拔尖岗 |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女性年龄可放宽两岁。 2.学术潜力极大,在相关学科领域取得海内外同行认可的重要成果,在相关研究方向具有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和潜质。 3.国内应聘者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海外应聘者获得博士学位后,应具有在海外高校或研究机构从事3年以上科研工作的经历,具有独立承担高水平科研工作的能力。 |
1.享受光华学者津贴每年15万元,另享受科研绩效奖励及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上不封顶)。 2.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不低于50万元。 3.科研启动及学科建设经费:不超过50万元。 4.协助加入学术团队。 5.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优先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6.解决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 |
(二)准聘制教师岗位
岗位类别 | 聘用条件 | 待遇 |
特任教授 |
1.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取得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业绩,原则上应达到所在学科门类科研为主型教授职称评审的成果要求;代表性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
1.认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2.按照教授四级岗位的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副教授岗位的标准发放其他工资项目。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5-30万元。 4.聘期内被聘为教授的,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30万元。其他纳入学校长聘教师系列管理的,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15万元。 |
特任副教授 |
1.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业绩,原则上应达到所在学科门类科研为主型副教授职称评审的成果要求;代表性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 |
1.认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2.学校按照副教授三级岗位的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讲师岗位的标准发放其他工资项目。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18万元。 4.聘期内被聘为副教授的,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15万元。 |
讲师 |
1.本科、硕士和博士均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近3年获得经学校认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2项。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 |
1.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15万元。 2.聘期内被聘为副教授的,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15万元。 |
(三)博士后
岗位类别 | 聘用条件 | 待遇 |
重点资助类博士后 |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 2.原则上应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或知名科研机构,近三年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 |
1.基础薪酬:学校提供,不低于18万元/年。 2.奖励绩效:以第一负责人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教育部)社科基金等项目的博士后,享受相应奖励绩效。奖励绩效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自 基金获批当年1月起开始核算(当年1月之后进站的,从进站当月开始核算), 发放至出站当月,发放时间最多不超过24个月。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
一般资助类 博士后 |
1.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 2.原则上应毕业于海内外知名高 校或科研机构,近三年取得较高水 平研究成果。 |
1.基础薪酬:学校提供,不低于12万元/年。 2.奖励绩效:以第一负责人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的博士后,享受相 应奖励绩效。奖励绩效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自基金获批当年1月起开始核 算(当年1月之后进站的,从进站当月开始核算),发放至出站当月,发放 时间最多不超过24个月。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
项目资助类博士后 |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达到科研项目组相应招收条件和要求。 |
1.基础薪酬:合作导师承担,不低于12万元/年。 2.奖励绩效:以第一负责人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的博士后,享受相应奖励绩效。奖励绩效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自基金获批当年1月起开始核 算(当年1月之后进站的,从进站当月开始核算),发放至出站当月,发放 时间最多不超过24个月。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
备注:薪酬待遇及资助补贴等均为税前金额,实际税额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规定如有新政策文件,按当年标准执行(下同)。
六、其他待遇
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学校还积极推荐(协助申请)泰山学者工程等山东省、青岛市、青岛西海岸新区各类人才项目(优厚待遇)。
1.泰山学者工程。分为攀登计划专家、青年专家3个层次,其中攀登计划专家山东省每期资助经费为人才津贴200万元和科研补助经费200万元,青年专家每期资助经费为人才津贴37.5万元和科研补助经费37.5万元。
2.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青岛市给予创业创新研发补助100万元和安家补贴30万元。
3.青岛西海岸新区“梧桐树”聚才计划。具体待遇请查看《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实施“梧桐树”聚才计划的若干政策》。
4.全球TOP200高校、自然指数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后来(留)鲁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山东省给予15万元补助。
5.符合条件的出站博士后,青岛市给予不低于25万元安家补贴,青岛西海岸新区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青岛市给予15万元一次性安家费,青岛西海岸新区按照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
(三)博士后可申报的项目
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每人两年资助60万元。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特别资助:站前资助标准为18万元,站中资助标准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面上资助: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6万元。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家资助标准为每人40万元。
4.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国家资助标准为每人30万元。
5.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国家资助标准为每人2万元。
6.“香江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和43.92万元(港币)。
7.“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和42万元(澳门元)。
8.“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元(欧元),资助期2年。
9.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每人两年资助40万元。
10.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一等每项资助10万元,二等每项资助5万元,三等每项资助3万元。
11.山东省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每人每年资助12万元。
12.青岛市应用研究项目。资助标准为5万元或10万元。
诚邀您的加盟!
原文出处:
https://auto.upc.edu.cn/2024/0401/c17493a427113/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