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24年招聘公告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专业)带头人”、“学术骨干”、专任教师岗位、研究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及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西安音乐学院2024年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高校工作,能够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敬业奉献、学业优良,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协作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受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和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4.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年龄要求: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4月9日以后出生);“学科、专业带头人”不超过50周岁(1974年4月9日以后出生),“学术骨干”不超过45周岁(1979年4月9日以后出生),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视具体情况而定。
6.除上述基本条件外,须同时满足“西安音乐学院2024年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网址https://xyzp.xacom.edu.cn进入“西安音乐学院招聘管理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1)思想政治考察。应聘者报名上传附件材料时,须根据系统提示下载《西安音乐学院招聘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考察表》(附件2),按照人员类别划分,由相应单位、部门、党组织在表中鉴定意见栏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有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有关政治事件中的表现以及有无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活动情况等。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院系出具思想政治鉴定;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原单位人事部门、纪检部门或党组织出具思想政治鉴定;留学归国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视同鉴定意见)。完成个人信息填写和考察意见(鉴定部门加盖公章)后以PDF文档格式上传。
(2)材料内容。各岗位报名须提供的业绩成果等材料见附件要求,也可上传其他能体现个人专业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3)材料格式及大小要求。附件材料格式主要为pdf、jpg等常见图文格式或mp3、mp4等常见音频视频格式,如材料较多请压缩为rar等格式文件后上传。每个附件不超过50M,如音频或视频文件容量过大,请先上传至优酷、腾讯等国内主流视频网站或百度网盘,并将网址链接以pdf格式文档作为附件上传(链接设置访问人数“不限”,有效期“永久有效”)。
(4)材料真实性要求。提交的音频视频材料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8日18:00。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专职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若未达到比例要求,招聘计划予以核减或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报和上传的各项信息和附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和材料不完整、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
(三)用人单位考核
1.专任教师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由学校各用人单位进行专业及业务能力考核。
2.“学科(专业)带头人”、“学术骨干”,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经学校认定后,不参加用人单位考核和笔试(最高学历学位为硕士研究生者需参加笔试),直接参加学校面试。
研究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不设各用人单位考核环节。
(四)笔试
以下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
1.“学术骨干”最高学历学位为硕士研究生者;
2.专任教师岗位用人单位考核通过者(最高学历学位为博士研究生者除外);
3.管理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者(最高学历学位为博士研究生者除外)。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长120分钟。笔试内容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政治基础、法律基础、管理基础、时事政策等。
所有岗位凡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为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学校面试环节。
(五)面试
以下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
1.专职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笔试成绩为60分以上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经学校认定后的“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最高学历学位为硕士研究生者笔试成绩应为60分以上);
3.用人单位考核通过的专任教师岗位(最高学历学位为硕士研究生者笔试成绩应为60分以上)。
(六)体检和心理测试
1.“学科(专业)带头人”、“学术骨干”、专任教师岗位、研究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招录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
2.专职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招录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和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有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各项考核考察通过者报学校审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安音乐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报到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应于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聘用协议。未按期办理者,视为放弃,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管理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入职后暂按照人事代理管理,后续按照学校实际情况报上级部门审批、核准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安家费20万元,视具体情况提供5-1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施目标任务管理,任务期内就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艺术实践等业绩成果进行量化,具体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经学校“一事一议”审定后可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029-88667043
六、温馨提示
1.凡以往应聘过我校专任教师岗位未被录用者,此次招聘不予考虑;近年来获得业内认可且业绩成果突出者可另行研究。
2.报名前,请在招聘管理系统主页认真阅读“应聘须知”,若您首次登录在招聘岗位栏目无法浏览“应聘须知”或无法找到申请岗位按钮,请尝试重新登录或更换浏览器, 建议使用Google浏览器、火狐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3.本次招聘各个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与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请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4.本次招聘各个环节通过学校招聘管理系统反馈至本人,未通过人员,不另行通知。
附件1:西安音乐学院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pdf
西安音乐学院
2024年4月2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xacom.edu.cn/2024/0401/c1843a93663/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