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艺术学院(威海)2023年10月招聘专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学院美术系专业师资队伍规模,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职专聘教师(美术专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不超过50周岁
3.学历要求:获得美术学或美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5.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6.具有在高校讲师及以上岗位连续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的经历;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个专聘教师岗位(高级讲师层次),工作地点在威海校区艺术学院
岗位条件: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能力较强,教学效果较好,取得一定教学业绩。
应聘人员应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三、岗位职责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爱岗敬业,恪守职责,依法执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优秀文化,传递正能量;
4.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规范教学程序,系统承担美术学本科专业课程及设计类本科专业基础课程的讲授,做好规定的课程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务等教学工作任务;授课年课时量不低于384学时。
5.严谨治学,潜心问道,掌握本学科发展动态,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6.积极参与教学团队建设,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理论,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采取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7.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法研究及课程建设,参与教材、教学参考书和讲义编写,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项目;
8.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培训和进修,服从学校、学院及教研室工作安排,完成其他相关教育教学工作。
四、相关待遇情况
1.学校与全职专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其基本工资水平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标准确定,绩效工资标准根据其职称级别、工作任务、教学能力综合确定。
2.学校按有关规定为全职专聘教师缴纳社会保险。
3.专聘教师可以申报各级各类教研项目、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改革与建设、撰写教研论文,学校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和奖励。
4.学校组织专聘教师参加统一的教师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不断提高专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5.畅通全职专聘教师岗位晋升通道,专聘教师可以在本岗位体系中竞聘高一级职务;专聘教师达到学校教学型岗位教师条件者可以参加事业编制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评审。
6.合同聘期内,全职专聘教师子女可在学校附属幼儿园及中小学就读。
7.专聘教师纳入学校荣誉体系,符合条件的专聘教师可以参加学校评优评先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二)报名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
2.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与学位证(有海外经历者需提供海外学历学位认证)、其他资格证书等,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相关佐证材料(资格证书、论文成果、发明专利等);
4.《诚信承诺书》(附件1),本人签字扫描;
5.《山东大学专聘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2);
6.《山东大学专聘教师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信息汇总表》(附件3);
应聘人员将1-5条所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和第6条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arts@wh.sdu.edu.cn,邮件主题请填写“姓名+专聘教师岗位应聘+留学人才网”。
(三)选拔方式
1.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根据简历情况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2.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形式应包含试讲、技能考察以及面试等,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通过考试人员参加考察、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基层党组织牵头负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体检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
六、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报名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通知事宜,并保持手机和邮箱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和经历时长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如为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底前毕业。
5.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通知。
6.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携报到证、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原件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
7.学院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核,档案涉嫌造假等严重问题者,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
联系电话:姜金政,0631-5688872联系邮箱:arts@wh.sdu.edu.cn
原文出处:
https://art.wh.sdu.edu.cn/info/1152/144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