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二)
为大力推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北方民族大学主页:www.nmu.edu.cn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民族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公开招聘计划共2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北方民族大学2021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附表),按照《北方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确定引进对象、方式、层次、年龄、程序及待遇等。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北方民族大学官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研究聘用。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北方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报名(http://rczp.nmu.edu.cn/),按系统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应聘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填报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填报岗位时须将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未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资格审查不能通过。上传材料的格式具体以报名系统的要求为准。
(3)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如有不一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学院初审和学校复审,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考试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时间,由相应岗位的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应聘人员的总评分数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对所有应聘人员除进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考核外,还须进行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考核。
3.对所有应聘人员,学校组织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结论依据之一。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档案材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北方民族大学官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备案,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51-2066814
联系人:郑老师、乔老师
邮箱:bfmdrsc@nmu.edu.cn
学校官网:www.nmu.edu.cn
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附件:
北方民族大学
2021年5月27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nmu.edu.cn/info/1034/236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