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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诚邀您申报国家优青(海外)项目

2021-03-08 10:49 来源:宁波大学 作者:liuxuehr

一、宁波大学简介

宁波大学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25个学院、10个校级直属研究机构、3家直属附属医院。据ESI公布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动植物科学、农业科学等6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拥有省一流A类学科7个、省一流B类学科6个。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2个,本科招生专业60个。

二、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21年起,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0年9月1日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1年4月30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19年9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执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限项要求,同层次国家人才计划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当年申请或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四、国家资助

资助金额:100-300万元

资助期限:3年

五、学校岗位待遇

1.聘任岗位:学术领军人才(A3)引进,直接聘为正高职称。

2.薪酬待遇:享受“年薪制”70万元/年。

3.安家费:学校提供安家费200万元,可额外享受宁波市购房补贴40万元,宁波市人才奖励经费100万元,合计340万元(目前学校正在建造人才房,预计届时将按人才房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4.科研经费:提供科研启动费200万元。

5.其他待遇:

(1)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级人才项目,如宁波市甬江引才计划:对入选的科技创新领域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外裔人才、青年人才项目一次性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海鸥人才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的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的科技创新领域双创团队项目,按A、B、C三个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的城市经济领域双创团队项目,按A、B、C三个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助。

(2)支持组建学术团队。

(3)学校提供全装修的过渡人才公寓,拎包入住。

(4)享受宁波市在落户、出入境、医疗、出行等各方面优惠政策。

(5)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6)协助安置子女入学。

六、申报说明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学校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1年3月22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学校提交相关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截止日期:2021年4月20日。

4.项目申请信息系统链接:

https://isisn.nsfc.gov.cn/

5.项目申报指南链接: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819.htm

七、联系我们

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各学院联系人,并抄送至党委人才办邮箱:qianhuanhuan@nb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海外优青+姓名”。

1.人才政策咨询:党委人才办

联系人:钱欢欢

联系电话:0574-87600494

联系邮箱:qianhuanhuan@nbu.edu.cn

2.项目申报咨询:科技处

联系人:王优莹

联系电话:0574-87609157

联系邮箱:wangyouying@nbu.edu.cn

3.各教学科研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1。

附件1:各教学科研单位联系方式

人才办

2021.2.26

附件【附件1:各教学科研单位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