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青海民族大学创建于1949年,是青藏高原第一所现代意义上的高等学府。建校初期经历了青海省青年干部训练班、青海省人民公学、青海省民族公学等阶段,1956年国务院批准更名为青海民族学院并开展本科教育。1979年招收藏语言文学、民族史专业研究生,1981年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批硕士学位授权,是青海省最早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高校。2009年4月,学校更名为青海民族大学。2011年,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签订协议共建青海民族大学。2013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自高校。2017年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是所涵盖文学、理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工学等学科门端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有效汇聚了李文实、胡安良等一批知名学者和青年才俊,极大地提升了人才培养水平,提高了学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学校高度重视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人文社会学科始终在青藏高原地区具有优势地位,与青海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相衔接的新能源、新材料、盐湖化工、藏医药等理工类学科建设形成规模、富有特色。
学校高度重视与国内外高校与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现与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39所院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建有中亚学院和三个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在国内,教育部先后安排天津大学、厦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也建立了校际对口支援关系。
一、博士研究生引进待遇
(一)基本条件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品德优良、专业扎实、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较好的综合素质。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或特别急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待遇
一次性引进待遇经费根据专业紧缺度分为A、B、C三类,A类40万元、B类35万元、C类30万元。博士来校即可享受3年校内副教授工资待遇,一年后可认定副教授职称,提供工科5万元、文理科3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个别未列入学科专业但经考核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的由学校研究确定类别。
A类: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公共管理、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
B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哲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新闻学等。
C类:化学工程与技术、药学、数学、生态学、生物工程、化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心理学、美术学、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民族学、藏学、文献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
(三)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学位的,在原有待遇基础上各增加5万元。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在原有待遇上增加5万元、正高级职称增加10万元。A、B类专业博士需解决配偶工作的,在体制内的原则上考虑解决。归国留学博士在按专业紧缺度享受待遇的基础上,发达国家高水平院校毕业的,在原待遇基础上增加5万元。A、B类专业博士来校可申请周转房。特别优秀的达到学科带头人标准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形式确定引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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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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